最新公告
2023/02/16
【公告】111學年度台大年度「利他」獎項相關訊息暨作業方式,收件至3/18止

有關本校學生立他獎國立臺灣大學公共衛生學院利他獎評選辦法請參閱連結 如有需申請者請於112/3/17()下午5前傳送資料至學院進行彙整。

 

 一、申請資格

 

凡具本院正式學籍之在學學生,有下列具體事蹟之一者,得經專任教師、系所學位學程主管、社團、學生自治團體或學生相互推舉,或由學生自行向院提出申請,經本院評審委員會評議為受獎人:

 

()發揮互助精神,友愛照護同學。

()帶動良好風氣,足為青年典範。

()熱心公益活動、協助推動社會革新。

()其他利他關懷之重大事蹟。

 

 

二、推薦名額

 

依國立臺灣大學公共衛生學院利他獎評選辦法,本院大學部學生人數每滿 100 人,得有 1 人受領本獎項,研究生人數每滿 200 人,得有 1 人受領本獎項。

依校規定,本院評審委員會得議決調整受獎人數或從缺。院評審委員會得自受獎人中推舉一名參加本校學生社會奉獻特別獎之評選。 

 

 

三、應檢附資料

1.紙本-利他獎候選人推舉報名表一式三份 (院長室鄭婷予小姐)

 

2.可編輯電子檔-利他獎候選人推舉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