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位考試申請及畢業流程

 碩士班學位考試申請注意事項(2023.11.23)

 

 

上學期

下學期

論文初稿審查

11/15

4/15

申請考試

11/30

4/30

撤銷考試

1/31

7/31

舉行考試

1/31

7/31

繳交論文

2/15

8/20

註:上述日期均為預估時程,實際日程以每學期之學校及所辦公告為主。

 

 

準備時程

注意事項

申請畢業當學期

1.        欲申請論文口試的當學期務必要選修「碩士論文」。

2.        請確實檢查是否已修畢所有必修學分,並滿足畢業學分要求。同學可自行至「臺大必修課程查詢」系統查詢,或本所修業規定查詢

3.        107學年度起入學之研究生,請確認是否完成學術倫理課程。

4.        碩士班請確認是否符合英文能力畢業要求。(應於畢業前取得)

繳交論文初稿

繳交期限:11/15

1.        相關規定請參閱本所論文初稿審查說明

2.        學生若未能於上述期限繳交初稿者,可於每學期開學2週內繳交論文完整稿送課程委員會審查。

學位考試申請

申請截止日:

上學期11/30

下學期 4/30

1.         通過論文初稿審查後,應繳交文件:

(1) 學位考試申請書:請至myNTU碩博士學位考試申請」系統申請並印出申請書請指導教授簽名。(操作說明)

(2) 畢業生成績審核表:請填寫歷年修畢學分表以及本學期尚未完成之必選修科目與學分。

(3) 歷年成績單(可至所辦索取非正式成績單)

2.         舉行學位考試日期:上學期1/31前,下學期7/31前。學位考試成績不及格,其修業年限尚未屆滿者,得於次學期或次學年重考,重考以一次為限;重考成績仍不及格者,應令退學。

3.         撤銷學位考試截止日:上學期1/31,下學期7/31。研究生申請學位考試後,因故無法完成者,應於學位考試截止日前,經指導教授同意後,填寫「學位考試撤銷申請書」撤銷之申請,逾期未撤銷者以不及格論,兩次不及格者應令退學。

口試前準備

舉行考試日期

上學期1/31

下學期7/31

1.         與指導教授確認口試委員名冊、確認口試時間後自行至所辦借用口試場地。

2.         於口試前一週將論文初稿上傳至Turnitin 平臺「論文初稿原創性檢查」作業區進行著作原創性檢查,並繳交「論文口試前應繳交資料」電子檔,包含學位考試委員名冊、口試公告等,並於口試前至所辦領取相關表單。

3.      請事先與所辦確認委員名單,因需製作學位考試審查費支領清冊,故未曾到過本校擔任口委者需事先提供個人資料,依學校規定所有費用將於口試後由學校直接匯款至口委帳戶,若非郵局、玉山銀行及華南銀行帳戶將會酌收匯款手續費。

口試當天(口試前)

1.         佈置場地,架設所需器材。

2.         確認已至所辦領取表單(包含口試紀錄表、口試委員會審定書、學位考試審查費支領清冊)

口試當天(口試後)

1.         恢復場地及整潔並歸還借用器材。

2.         繳交學位考試審查費支領清冊至所辦核銷。

3.         學位考試舉行後,所辦俟研究生繳交附有全體口試委員簽字之口試紀錄表後,始得將該生學位考試成績送教務處登錄。

已通過學位考試

本學期不畢業

未達修業年限者若通過口試但該學期不畢業(包含無法準時繳交論文、碩士班英文未達畢業門檻要求、次學期擬出國交換等),可選擇當學期不畢業,須於學位考試舉行截止日前填妥「已通過學位考試本學期不畢業申請書」,並請指導教授簽名後送至所辦彙整。

欲畢業該學期仍應註冊,記得選修「碩士論文/博士論文」,並於學位考試申請截止日其提出「已完成學位考試本學期將畢業」申請。

論文繳交及上傳

1.         請登錄「臺灣大學電子學位論文提交系統」提交審核,每次需2個工作天,請等待email通知。

2.         通過審核後列印授權書(簽名)及繳交紙本論文(2)至醫學院圖書分館。

3.      學位論文延後公開作業說明,須延後公開論文者,須檢附證明文件(協議、合約、約定書)。如改以自行背書之聲明書取代時,聲明書上學生、指導教授均需簽名。

請留意學校行事曆之論文(紙本)繳交截止日,若未於截止日前繳交則無法於當學期畢業。

離校手續

視個人需要得隨時辦理

1.         請至myNTU畢業生離校手續」系統查詢應辦理各項業務。

2.         所辦手續:

    • 將論文定稿(通過圖書館審核完整稿)上傳Turnitin 平臺「論文定稿原創性檢查」作業區進行著作原創性檢查。
    • 繳交一本平裝版論文論文原創性比對聲明書至所辦。
    • 歸還借閱論文圖書及向所辦借用軟體、器材等物品。
    • 清空研究室座位及側櫃、歸還置物櫃鑰匙(退押金)
    • 歸還影印卡(退押金)、門禁卡。
    • 更新校友通訊錄(https://forms.gle/qJqh16kcZFLXqdes8)
    • 加入行社所粉絲團(https://www.facebook.com/ntuhbcs)

3.         完成離校手續系統內之各單位程序者,即可至醫教分處領取畢業證書。

依本學院規定學生未申請學位考試者,該學期無法參加本院舉辦撥穗典禮!!